卖过期酸奶 白沙一超市被罚款1.2万元
本报讯(记者吕书圣)海南凤凰城商业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酸奶,近日被白沙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罚款12000元。
据了解,8月27日,消费者于先生反映在白沙牙叉镇凤凰超市购买了过期的酸奶。白沙市场监督管局执法人员当天前往凤凰超市检查,现场未发现超市货架销售有过期的酸奶,执法人员联系投诉人于先生到超市做《询问笔录》,且经核对于先生提供涉嫌过期的“伊利畅轻燕麦+黄桃风味发酵乳”(生产日期:2019年8月2日,保质期21天)包装,发现超市进货单据中的该产品条形码与于先生提供的包装条形码一致,在超市收银台电脑检查发现有上述发酵乳的销售记录,确定涉嫌超过保质期的发酵乳是该超市销售。白沙市场监管局于9月12日对凤凰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10月11日,白沙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凤凰超市违法所得8.8元,罚款12000元,罚没款合计1200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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