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被人打伤,医疗费赔偿问题未得到解决,儿子竟聚众持刀逼人给钱 “要钱”变抢劫 男子获刑10年
□实习记者吴佳穗记者罗晓宁
本报讯男子周某为帮母亲讨回医疗费,聚众持刀进入他人房间,用暴力方式逼其给钱。近日,白沙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000元。
男子母亲被打伤,医疗费赔偿问题未得到解决
2011年12月20日下午,周某的母亲孙某莲与杨某因菜地纠纷发生争执,杨某的堂弟杨某华过来帮忙,双方在互殴过程中,孙某莲及其丈夫周某为被打伤。杨某华因此事被白沙公安局行政拘留,但土地纠纷和医疗费赔偿问题没有得到解决。2012年1月,受孙某莲的女婿马某军请求,符某1、符某2等人到白沙农科所蔬菜大棚菜农周某某(杨某丈夫)、唐某家索要其岳母孙某莲、岳父周某为的医疗费未果。
聚众持刀进入他人房间,用暴力方式逼其给钱
2012年7月3日23时许,周某纠集符某1、符某3等人预谋到唐某家要钱,后符某4受符某1邀请加入。随后,符某1、符某3将事先藏在白沙某局对面收购站水沟处的两把刀取出来,周某负责望风,符某1、符某3、符某4等三人持刀来到唐某家,符某1、符某3分别持刀进入房间架在唐某、蒋某夫妇的脖子上,强迫唐某交出3000元钱,唐某、蒋某夫妇说没钱,符某1、符某3再次威胁唐某、蒋某。蒋某被逼无奈,只好在符某3陪同下到隔壁家向孙某借了500元返回交给符某1。
接着,符某1要求唐某拿出手机,唐某便将手机拿出来交给符某1,符某1接过手机后说:“你明天12点钟前准备3000元钱,然后拨打这个手机,要不然你们不能在这里过。”蒋某因害怕也把身上20多元交给符某1。之后,符某1、符某3等人逃离现场。当晚,符某1、符某3、周某等人将抢来的钱拿到白沙牙叉镇桥南河堤路夜宵店喝酒。经白沙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唐某被抢的手机价值300元。
2012年7月23日晚,周某纠集符某1、符某3、徐某、符某2等人在其家中喝酒。在喝酒时,周某、符某1提议去杨某家要钱,符某3、徐某、符某2表示同意。次日零时许,周某和符某3到白沙某局对面的收购站处将事先藏好的两把刀拿出来,其中一把由符某3拿着,另外一把交给徐某拿。周某负责在白沙金夜星光娱乐城的桥头放风,符某1、符某3、徐某、符某2一起到杨某家,符某2在距离杨某家约10米处的一棵椰子树下望风,符某1、符某3、徐某等三人来到杨某家后,用脚踢开房门走进屋里,持刀威胁杨某、周某某夫妇交出2000元钱,杨某夫妇说没钱,符某1等人采取暴力相威胁迫使杨某夫妇交钱,杨某夫妇苦苦哀求说没钱,符某1便走进杨某的睡房,在床头搜到一个钱包(内有1300多元)和一本存折。
构成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白沙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在其父母与他人发生纠纷后,未通过正当途径解决纠纷,而是纠集他人以索取医疗费赔偿款为由,入户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后将劫取到的财物现金用于喝酒等花销,手机由其他同案犯占有使用,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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