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作案5起,盗窃26部手机2辆摩托车 白沙查苗派出所民警在有限线索中抽丝剥茧7日侦破 一皮带扣锁定盗窃团伙
■本报全媒体记者宋飞杰
“我所自去年打掉一个盗窃团伙后,今年以来辖区发案率明显降低。”3月1日,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查苗派出所所长李哲向记者介绍了该所侦破系列盗窃案的过程。
原来,去年4月至6月,白沙查苗辖区连续发生盗窃案,窃贼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作案5起,盗窃手机店26部手机,偷走摩托车店2辆摩托车。案发后,查苗派出所民警通过现场侦查,在有限的线索中抽丝剥茧,以一个皮带扣为突破口锁定犯罪嫌疑人,最终在案发7日后抓获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打掉了一个盗窃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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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锁窗户完好
26部手机不翼而飞
2020年6月10日,白沙七坊镇查苗辖区一手机店店主符某到查苗派出所报案称,他店里的手机连续被盗,请民警抓到盗贼,早日追回被盗手机。
接到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民警经侦查发现,该手机店大门的门锁和窗户等均完好无损,没有一丁点被撬动过的痕迹。
查苗派出所所长李哲说:“经现场侦查后,我所民警结合现场情况认为,嫌疑人可能是店主的亲戚或朋友。”
听完案情分析后,李哲认为要在现场及周边多下功夫,仔细搜查失窃现场,从现场寻找线索。同时,应赶紧调取查看手机店的视频监控图像,看能否发现线索。
为了获取有价值的线索,李哲带领民警再次来到手机店查看现场。在手机店内看,门窗等可以与外连通的地方都很牢固。但是当民警在手机店外侦查看时,发现二楼与一楼之间的铁皮门有点异常。
手机店营业在一楼,二楼是毛坯房。在一楼与二楼的连接处,店主用铁管与铁皮做了一个铁皮门将楼层隔断。这个看似高高的铁皮门,乍看上去是不能攀爬上去的,但除了这个铁门和手机店的大门,周边已没有可以进入店内的途径。现场找不到可用的线索,但案件必须要在最短时间内侦破。为此,该所成立专案组,由李哲率队开展侦破工作。为尽快破案,李哲将专案组分成3个小组,一组查看监控视频,一组围绕店主的亲朋好友展开调查,另一组以巡逻方式开展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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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5名“蒙面侠”
一个皮带扣锁定一个窃贼
案件在侦查时,查看监控视频组传来消息:手机店视频监控的图像显示,6月3日凌晨3时,有2名蒙面人进入手机店盗窃了手机;6月10日凌晨3时10分,有3名蒙面人进入手机店盗窃了手机。
尽管视频监控的图像显示前后2次共有5名蒙面人进入手机店盗窃,由于该手机店视频监控的图像像素低,且夜间光线不足,成像效果非常模糊,勉强能呈现出人影轮廓。
“这5名蒙面人是从哪里进入店里的,难道从天上降下来的吗?”6月16日晚,该所办案民警符照恒一边反复查看视频,一边在纸上写着“从天而降”几个字。
2021年3月1日,符照恒向记者介绍说:“视频影像是当时最有价值的线索,我不能轻易放过这个唯一的线索。”
当符照恒把视频影像画面中的人像一个接着一个放大后发现,有一名蒙面人腰间有一个微弱的光点闪了一下。符照恒迅速把这个画面定格,不停地放大或者缩小,并对照着将那个光点一点一点地画到A4纸上。之后,一个皮带扣的形状出现在纸上。
符照恒看到,自己对照着视频影像画面在A4纸上画出来的是一个皮带扣。当把这个皮带扣和“从天而降”这个词语一起联想时,符照恒又想到了手机店的那道铁皮门。
6月16日晚,符照恒再次到发案手机店的那道铁门边。借着警用手电筒的亮光,符照恒在那道铁门上仔细查看,最终在铁门的最上方发现端倪。
在这道铁皮门最上方,店主为了使房间透气,在制作铁皮门时留下了最上面部分没有密封。在这处没有密封铁皮的位置,铁门框架的钢管间隙似乎能让身材瘦小的人爬过。
“如果窃贼从这道铁皮门上面的空隙钻进手机店,那么他们会通过什么样的方式上二楼呢?”符照恒在现场经对手机店二层楼仔细侦查发现,该楼房外的一条水管直连着二楼,且水管上有明显的攀爬痕迹。
李哲告诉记者:“当晚,符照恒回到所里把侦查到的线索和我交流后,我与专案组民警交换侦查思路,决定围绕那个皮带扣展开调查,重点查找七坊镇周边年龄在14至18岁之间身材瘦小的人员。”
6月17日,即立案7天后的下午,专案组民警在七坊镇上巡查时,在一间台球室发现陈某宝的体型及其身上所戴皮带的扣子,与案发现场的高度相似。
经传唤询问,陈某宝很快交代了作案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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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水管上楼钻洞偷手机
墙上打洞偷摩托车
嫌疑人陈某宝(男,白沙七坊镇人)被公安机关传唤后如实供述了作案事实。
据嫌疑人陈某宝交代,去年4月的一天凌晨3时许,他独自来到七坊镇七坊东路一栋楼房处,从楼房外墙的水管爬上二楼,钻进二楼房间后顺楼梯而下,在二楼与一楼的阻隔处爬上铁皮门,从铁皮门上的间隙钻过,继而进入到一楼手机店内偷走手机2部。5月28日凌晨3时,陈某宝让马某凡、吕某粮2人(2人当时14岁)在手机店门前等候,自己用同样的方法再次偷走手机6部。6月3日凌晨3时许,陈某宝带着周某熙用同样的方法从手机店分别偷走6部手机。
6月10日凌晨3时许,陈某宝提出让俞某明、周某熙和自己一起去偷手机,3人用同样的方式进入手机店偷走6部手机。其中,陈某宝偷走手机2部,俞某明偷走手机3部,周某熙偷走手机1部。
据专案组侦查,陈某宝等5人(均为白沙七坊镇人)在不到2个月时间里4次进入同一家手机店盗窃26部手机后,将一部分手机卖给该镇另一家手机店,并将销赃所得用于吃喝玩乐等开销。
专案组在侦查中还发现,6月5日凌晨3时许,陈某宝和周某熙到七坊镇源北街某车行仓库后面,从该车行隔壁二楼阳台进入该车行仓库二楼房间,用铁锤把二楼通往一楼的水泥墙砸开一个小洞,并从洞口钻进一楼仓库,盗走2辆摩托车。
被盗手机店店主符先生介绍说,他发现柜台里的手机在减少,而营业额却没有上升。他一直认为是店员盗窃的,但找不到证据。公安机关及时将案件侦破后,才解开了他心中的疑惑。
摩托店主王先生说,派出所民警打电话给他后,他才知道自己仓库里的2辆摩托车被盗,并发现墙壁上被打了一个洞,如果不是派出所民警及时破案,自己不知道要受到多少损失。
在采访中,2名店主都表示自己在物品安全防范方面太大意了,以后一定要加强安全防范,不能疏忽大意,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据了解,该系列盗窃案被警方侦破后,已追回被盗手机13部,被盗的2辆摩托车全部追回。
2020年11月6日,陈某宝因犯盗窃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另4名嫌疑人未成年,由家长带回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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