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干活半年拿不到工钱 本报驻白沙记者宋飞杰出面调解助其成功讨薪顺利返乡
本报讯(记者李崇育)1月3日上午,本报驻白沙黎族自治县记者宋飞杰接到一个电话,电话中,已顺利回到老家的务工人员张星向宋飞杰表谢意,感谢宋记者热情帮助,让他拿到工钱顺利返乡。
据了解,2018年12月28日上午,本报驻白沙记者宋飞杰接到一个报料电话,对方称他是贵州来海南打工的农民工,在白沙邦溪镇帮人种了半年香蕉,目前香蕉已经挂果,老板却要撵他出门,且拒付工钱。因与老板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无法提供有效证据,眼看要过年了,回家的路费也没有,他维权陷入困局。
接到电话后,宋飞杰在该县政务中心找到打电话的张星。张星的摩托车上还挂着一条写有讨工钱字样的横幅。张星称,他25岁,是贵州省盘县英武乡人。2018年8月,他在东方市找工作时遇到在白沙种香蕉的唐某。当时,唐某与他口头约定每月工资5000元,等香蕉成熟卖出后,从每斤香蕉中提成3毛钱。同年12月22日上午,他与唐某因误会发生口角,唐某把他撵出香蕉园,并拒绝支付工钱。为了讨回工钱,他先后跑到邦溪镇政府、白沙信访局、劳动监察大队等单位上访,但唐某既不出面,也不愿调解。在无助之时,张星在白沙县政务中心看到《法制时报》,并从报纸中看到白沙新闻报料热线,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打通了电话。
宋飞杰了解情况后,及时采访了律师。律师明确指出,张星因当初没有与唐某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签订合伙合同,此案若通过诉讼不但费时,而且收集证据困难。为解决双方纠纷,当天下午,宋飞杰在邦溪镇辗转找到唐某。唐某承认,张星所言基本属实,“当时虽没有签订协议,但双方口头约定的是张星要干到香蕉成熟上市,现在双方既然产生了不愉快,就各走各的路。”唐某认为,香蕉园现在没有了工人,肯定会受到影响,张星也不能再要工资,因为在此之前,已经每月给他1000元的生活费等其他费用约有1万元。宋飞杰通过他讲的创业故事,引导他换位思考,并借机讲解了合同法、劳动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知识。
经宋飞杰一番调解,唐某最终同意按每月5000元与张星结算工钱。经双方核对账目,唐某当即将16050元工钱通过微信转给张星。
收到工钱的张星十分感激宋飞杰的帮助。他告诉记者,他是一个孤儿,老家还有一个把他带大的奶奶,现在老家十分寒冷,他准备把老家房子修缮一下,让奶奶住得舒服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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