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推进工作制度规范化推动警示教育增实效
■本报记者尤梦瑜通讯员王昱程
“从第一次心存侥幸心理到后来不及时刹车,自己开始迷失方向,防线逐渐松懈,底线开始瓦解,导致一步步走向违纪违法的道路。”2020年10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道镇党委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就三道镇原党委书记王某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以案说纪释法,敲警示钟。
与以往发案单位自行开展教育,再向县纪委监委报送整改教育情况不同,此次警示教育大会由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全程出席指导,违纪违法人员现身说法,强化以身示教的感染力。
“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对业务运行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发现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存在用力不均,不同案件警示教育标准不一,警示教育大会公式化、走过场的问题较突出,后续整改跟进监督也不够有力。”保亭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在摸清警示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后,保亭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关于规范“一书两会三报告”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教育整改对象、工作程序、后续监督措施等方面进行明确,为持续用好“身边案”这个治本“利器”定好标准、划出重点,推进警示教育工作规范化。
立足于突出重点,增强预防腐败的针对性,《通知》明确将以第三、第四种形态查结处理,扶贫领域违纪违法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类案件纳入警示教育范围,要求查办部门在案件查结1个月内,指导发案单位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达到以点带面精确发力的教育效果。
“《通知》解决了警示教育对象是谁的问题,还列出流程清单,解决了警示教育大会讲什么、怎么开的问题。”保亭县纪委监委调研宣教室负责人介绍,《通知》明确规定,发案单位领导要结合整改表态发言,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
除规范操作流程外,保亭县纪委监委对如何监督发案单位整改也作了进一步规范。各单位警示教育会后提交的整改报告必须反映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由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中跟踪落实,形成监督闭环,真正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
据悉,今年以来,保亭县纪委监委共督促发案单位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9场,制定完善整改措施33条,警示教育在以案促改工作中的支点作用不断彰显,实效明显提高。(本报保城10月2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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