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谋取利益 涉受贿31.4万元 保亭思源实验学校原校长叶琳昨受审
□记者刘柯娜
本报讯昨日上午9时,伴随着一声法槌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大法庭公开审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原党组成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思源实验学校原校长叶琳犯受贿罪一案。
保亭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至2017年,被告人叶琳在担任保亭县教育局党组成员、保亭思源实验学校校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林某英等9人的贿赂款,共计31.4万元,并在工程的承揽、验收、拨款、物资采购及职务提拔等方面为林某英等9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开庭审理中,被告人叶琳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亦无异议,并充分行使了辩护权。被告人叶琳对其犯罪行为表示认罪、悔罪,表示愿意提前预缴罚金执行保证金,并做了最后陈述。合议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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