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琼中县、保亭县退出贫困县序列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厅字〔2016〕16号)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开办发〔2017〕56号)精神,经县级申请、重点行业部门审核、省级核查、第三方机构实地评估检查、省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等程序,琼中县、保亭县已符合贫困县退出的标准,同意琼中县、保亭县退出贫困县序列。
特此公告。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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