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法院进校园公开审理一宗毒品案件 以案说法提升学生防毒意识
开庭前,保亭法院通过法制课堂的形式向青少年学生讲解了毒品的危害、新型毒品、如何预防和抵制毒品、毒品案件等多方面的知识,并发放禁毒宣传材料200余份。学生就“如何防范和抵御毒品”“新型毒品是什么”向法院工作人员提出疑问,并进行讨论,强化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
为了让学生更为直观地了解毒品的危害性,充分发挥以案说法的法治宣传教育作用,当天上午10时,保亭法院在活动现场公开审理一宗贩卖毒品案件。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1月28日10时许,冯某联系在万宁市的被告人黄某岚帮忙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并转人民币1500元给黄某岚。黄某岚于是联系杨某明以人民币900元购买一小包甲基苯丙胺。随后,黄某岚与冯某约好在海口市蓝天路兴湖半岛酒店见面。19时许,黄某岚来到半岛酒店6018房,将一小包甲基苯丙胺交给冯某。随后,民警将冯某和黄某岚抓获,并扣押冯某持有的一小包甲基苯丙胺。经称重,该小包甲基苯丙胺净重0.58克。
保亭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黄某岚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被告人对法院的判决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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