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交还林场土地 昌江法院3个小时强制清场,案件圆满执结
海南省某林场与陈某于2001年11月15日签订《芒果地承包合同书》,双方约定承包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满后陈某将承包的土地和芒果树如数还给林场。陈某承包该芒果园后,在园内添附砖瓦房屋、猪栏、仓库、混凝土地坪、打药池、水电工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合同到期后,林场多次通知陈某清理地上的附着物,并返还土地和芒果树,但陈某不予理会,该林场遂向昌江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陈某将合同约定的土地及芒果树返还给原告海南某林场,并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2.4万元。
因陈某一直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19年5月14日,该林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相关执行材料,并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到法院接受询问,责令其履行法律义务。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陈某迟迟未履行义务。法院经查其有银行存款可供执行,遂依法扣划其银行存款2.4万元,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但是,被执行人陈某因身体原因,一直没有将涉案土地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清理以及将土地返还给申请执行人。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清场行动。
由于该涉案土地位于国家自然保护区,林木不能随意砍伐,如果采取强制执行行动,各方面的问题都要妥善处理好。为此,昌江法院副院长庄仿元带队到现场进行勘查,并主持召开相关会议,讨论研究执行预案,同时与多个部门进行沟通,为案件的顺利执行夯实基础。
此外,为防止被执行人陈某及其家属在清场时有过激行为,执行法官多次向被执行人陈某及家属进行释法说理和规劝,要求其积极配合法院的强制清场行动。
11月13日上午8时30分,干警们迅速行动,分工合作,在执行现场拉起警戒线,并守住各出入通道。经过3个小时的奋战,涉案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清除完毕,强制执行工作圆满完成,法院顺利将涉案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新闻推荐
本报海口11月7日讯(记者王培琳通讯员潘彤彤毛景慧)海南日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全国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