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告人腿脚受伤行动不便 昌江法院法官上门开庭
两张折叠桌和几把椅子,加上庭审必备的国徽、法槌、座位牌等,一个简易又不失庄重的“临时法庭”很快就布置好了。所有庭审前准备工作就绪后,法官敲响法槌宣布“现在开庭”。
2018年11月13日18时许,被告人林某醉酒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昌江县某路段与王某驾驶的中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林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林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28mg/100ml。2019年10月21日11时许,黄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昌江县叉河镇某路口与林某驾驶的二轮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林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林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37mg/100ml。
庭审中,审判长引导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并认真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被告人林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新闻推荐
本报讯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提高到80%,改善613所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2020年高考前实现全省高考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