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留置公告
昌江霸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贵司与我司签订的《霸王岭林业局苗圃原炸药库房屋的租赁协议》,至2019年11月7日已届满。但贵司尚欠我司一年的租金11500元及相应违约金(滞纳金)。为此,我司于2019年12月31日向贵司送达《关于限期清缴拖欠的租金及腾退租赁房屋的催告函》,要求贵司支付完毕上述款项并自收到该函之日起十日内腾退完毕租赁的房屋,否则,我司有权根据需要归置或清理贵司遗留的全部财产等,因此所产生的任何责任我司概不负责。对于该催告函,我司在贵司的上述经营地点已张贴公示。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我司对贵司在上述租赁房屋内的遗留财产,已经昌江黎族自治县公证处公证,并已委托北京京评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进行了评估,评估价为667444元。请贵司务必于见报之日起三日内清偿完毕拖欠我司的租金等款项。如对上述内容等有异议,应于该三日内一并提出,否则,表示贵司认可上述内容。届时,我司将对留置财产予以处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正式收回上述租赁房屋。海南省霸王岭森林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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