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一“老赖”拖欠8000元工钱,诉讼阶段卖掉房产玩“失踪” 被拘传到法院乖乖还款
2018年,庞某为符某在昌江县某小区的工程做铺砖工作,工钱共计18000元,经结算后符某向庞某出具欠条,确认尚欠庞某铺砖工钱8000元,约定应于2019年1月结清,但符某却未按约定支付。
2019年7月,庞某诉至昌江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符某支付所欠工钱。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符某向原告庞某支付工钱8000元。判决文书生效后,符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今年3月,庞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符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3月16日,执行法官将符某传唤到法院,符某当时承诺于3月25日前还清欠款。后符某失信,并未依约还款,法院依法冻结了其银行账户,并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被执行人符某提交的个人财产申报表得知,其在昌江县石碌镇某小区有一套房产,执行干警曾多次到该小区查找符某都找不到。后经执行干警了解情况,发现符某已在2019年8月,也就是该案的诉讼阶段已将房产卖给朱某,并已经过户。因符某所提供的家庭住址正是该房地址,而且电话也无法联系到符某,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6月17日上午7点多,执行实施组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得知符某所在的具体位置后,便立即前往现场,将仍在睡梦中的符某拘传到法院。经执行法官对符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后,符某当即承认错误并电话联系朋友筹钱,当天中午便将欠款一次性履行完毕,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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