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未明确雇佣活动内容,白沙一雇员干活时爬电线杆触电受伤 雇主被判担责二成赔16万元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宋飞杰)雇员在雇佣中受伤,雇主声称其在雇佣期间未要求雇员做相关工作。近日,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虽然雇员从事的相关行为不是雇佣的活动内容,但由于雇主在安排具体工作时没有交代清楚,导致雇员受伤,应承担20%的责任。
雇员干活时触电受伤
2018年6月16日,白沙邦溪镇王琴村吴某荣让其女儿雇请同村村民何某某等6人挖电线杆坑及立电线杆,约定每日工钱为180元。当天完工后,吴某荣的女儿向何某某支付了180元工钱。次日早上6时许,吴某荣的女儿在召集何某某等6人干活时,发现何某某已爬上了村旁的高压变压器电线杆上。吴某荣女儿多次大声喊叫何某某停下来,但何某某继续往上爬,导致触电,随后被送往昌江医院治疗,后又转院到海南省医院。
从2018年6月17日至2018年9月18日,何某某住院治疗93天,出院诊断为腹部开放性电击伤;多段小肠坏死,肠系膜部分坏死,十二指肠瘘。2020年11月10日,经法医鉴定中心鉴定,何某某因本次事故遗留的左上肢缺损评定为五级伤残;腹部损伤评定为六级伤残;全身癜痕评定为十级伤残。
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吴某荣是否是何某某的雇主?何某某攀爬高压变电器接电线行为与何某某雇佣行为有没有内在关系?何某某受到伤害是否要承担过错责任3个焦点进行了质证辩论。
雇主没说清楚担责二成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荣是何某某的雇主;吴某荣雇佣何某某主要工作是挖坑、安装电线杆和安装瓷瓶;虽然何某某从事的安装电线行为不是吴某荣雇佣的活动内容,但由于吴某荣女儿在安排具体工作时没有向何某某交代清楚,导致何某某误认为其工作范围除了挖坑、安排电线杆和安装瓷瓶外还有接装电线的行为,从而在攀爬高压变电器接电线触电受伤。何某某作为一名智力正常的成年人,应当对用电知识具有基本的了解,应当对攀爬高压变电器接装电线行为的危险后果有所预知,但其仍然实施了攀爬行为,具有较大的过错,应承担本次事故80%的责任。吴某荣在选人、用人及指示雇佣工作的范围上存在过错,应承担20%的责任。
近日,法院依法判决吴某荣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赔偿何某某各项损失164363.51元。
白沙法律援助律师蔡红庆称,本案中,何某某在被雇佣受伤期间,因没有留下任何可用证据,导致在维权中难以还原当初的事发过程,最后律师经走访调查才收集到一些有力的证据,从而才能维护何某某的权益。蔡红庆建议,雇主和雇工都应当互相诚信,该担责的要担责,不要推脱责任,共同营造公平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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