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殴打他人 白沙警方查处2起殴打他人案行拘5人
■本报全媒体记者宋飞杰通讯员王少勇
近日,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查苗派出所和邦溪派出所分别查处1起殴打他人案件,依法对5名违法行为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邻里一言不合大打出手
2月21日23时许,家住白沙县七坊镇大林村的符某育因邻居符某玲在家喊叫影响其休息,便前往符某玲家与符某玲理论,但因双方语气很冲,随即发生口头争执,进而引发肢体冲突。
在此过程中,符某天为了帮助其哥哥符某玲,便手持木棍对符某育进行殴打,符某育也持木棍殴打符某天,随即双方进行互殴,致使双方身体均不同程度受伤。
接到群众报警后,查苗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并将违法行为人符某天、符某育口头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违法行为人符某天、符某育对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白沙县公安局依法给予符某天处行政拘留8日并处罚款400元的处罚;决定对符某育给予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
舞池无意碰撞被群殴
2月18日凌晨,陆某蒙与朋友谭某平和陆某在邦溪镇与昌江县交界的舞厅跳舞时,无意撞到正在跳舞的刘某权,2人在口角中,陆某蒙挥拳殴打刘某权头部,随后被其他人员拦开。之后,谭某平和陆某又上前与陆某蒙一起对刘某权进行殴打。刘某权脱身逃跑中,陆某蒙拿起塑料椅对刘某权进行殴打,导致刘某权头部出现开放性损伤、左右眼部淤青和颈部软组织挫伤。接警后,邦溪派出所民警将伤者刘某权送往医院救治并依程序进行伤情鉴定。处警民警现场传唤违法行为人陆某到邦溪派出所接受调查,陆某蒙、谭某平逃离现场。经询问,陆某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事实,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劝导陆某蒙、谭某平投案自首。陆某蒙、谭某平到案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具有自首和坦白。白沙公安局对陆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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