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耗子”高速路服务区偷货车柴油 一男子被昌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通讯员莫丽记者吴佳穗
本报讯近日,昌江法院审理了一宗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偷货车油箱内柴油的案件,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7年5月7日凌晨3时许,陈某某伙同他人一起驾驶车辆到昌江境内的G98高速公路尖岭服务区加油站寻找盗窃目标,其间发现一辆半挂货车停在加油站入口附近,货车司机正在驾驶室内休息。陈某某等人便将车停在该货车前,由陈某某在车上接应,有的同伙负责持棍望风,有的同伙负责用桶实施盗窃货车油箱内的柴油,并一桶一桶地搬上车。约10分钟后,陈某某等人将货车油箱内的470升柴油盗走。经有关部门认定,被盗窃的柴油价值2688元。
2019年1月4日凌晨1时许,陈某某与一同伙开车从儋州木棠镇上G98高速公路,后驶入尖岭服务区再次寻找作案目标。他们发现一辆货车的司机已入睡后,陈某某把车开到大货车油箱附近停下负责望风,其同伙则拿出作案工具撬货车油箱,然后共盗窃了500升柴油。二人在准备离开时被货车司机发现,货车司机一直猛按喇叭。二人本想驾车逃离现场,因车辆启动不了,便丢弃车辆往附近的橡胶林逃跑。经有关部门认定,被盗窃的柴油价值3070元。
新闻推荐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郝文磊通讯员张媛君)4月1日上午,昌江黎族自治县党史学习教育巡回第五指导组到昌江法院对党史学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