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法院交通巡回法庭高效化解纠纷 1.5小时促2案当事人当场赔偿
本报讯(记者郝文磊麦文耀通讯员陈心怡林小映)2月12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执行法官黄经纬,仅用不到一个半小时的时间,便当场调解两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全部达成一次性支付赔偿协议,当场实现案结事了。高效的办案,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赢得当事人的称赞。
2月9日20时50分许,林某的驾驶小型轿车与刘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林某车辆受损。经昌江县交警大队责任认定,摩托车驾驶员刘某负主要责任。因该起交通事故事实清楚,在执行法官的调解和见证下,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刘某当场将6000元赔偿款交付到当事人林某手中。调解成功后,法官还不忘给当事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2月11日9时30分许,李某驾驶的无牌摩托车与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头部受伤。事故发生后,交警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轿车司机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员李某负次要责任。由于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争议,事情一直协商不下。法官了解具体案情后,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规定,耐心细致地与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并关切询问李某头部受伤及后续治疗情况。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张某当场一次性赔付医疗费用2000元,其余600元由李某自行给付。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昌江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充分发挥高效、便捷、能动的司法理念,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打造便民绿色通道,将矛盾化解在最基层,切实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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