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结“老赖”账户 2天执结案件 昌江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被执行人一次性缴纳全部案款
张某与韩某同为昌江县王下乡某村人,且张某还是当地的贫困户。两人曾因土地相邻权属发生纠纷。2018年7月26日,韩某与张某再次发生矛盾。当天下午,韩某坐着其弟弟的车,在路上拦住开摩托车的张某,并将张某打伤。
2018年7月26日至30日,张某在昌江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又到海南一八七医院和海口市人民医院进行身体检查。2018年7月31日至8月16日,张某到昌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检查治疗费1.12万元。2018年9月18日,韩某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和罚款。
今年1月,张某将韩某起诉至昌江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费用。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韩某在判决生效起10日内向原告张某赔偿经济损失1.61万元。判决生效后,韩某并未依照生效判决文书给付赔偿款。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月7日,案件立案后,承办人执行局干警符家荣立即通过执行系统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韩某名下有3张银行卡,卡上余额共计1.3万元。于是,符家荣立即制作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发给该银行。次日上午,被执行人韩某银行账户内的全部存款被依法冻结。
8月9日上午,被执行人韩某迫于执行压力,主动来到法院找到执行干警符家荣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并将全部执行款一次性转入法院的执行账户。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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