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集多人抢占铺面强揽工程 昌江一恶势力犯罪团伙6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郭某敏挂靠建筑公司承揽某建设公司在昌江县某小区的工程项目,在与该建设公司交涉过程中,郭某敏以未承揽到工程项目、工程款拨付不到位为借口,多次组织、纠集被告人郭某平、赵某亮、钟某安、郭某成、陆某福等人实施恶意辱骂殴打工作人员、燃放鞭炮、围堵抗议、毁损财物、阻碍施工、抢占铺面、强揽工程等行为,严重扰乱地方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及他人生产经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经省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郭某敏团伙系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包括被告人郭某敏、赵某亮、钟某安、郭某平、陆某福、郭某成。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郭某敏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郭某敏等被告人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持续了近7个小时,法庭最后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昌江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群众等100余人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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