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泰国进口“椰壳炭”幌子!贩卖藏在里面的海洛因 真的!一团伙跨境贩毒案开庭审理
南国都市报10月31日讯(记者张宏波通讯员卢音)28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团伙跨境贩毒案件,因该案系跨境贩毒,涉及毒品交易量大,交易次数多,危害极大,庭审持续了2天。
在该起案件中,被告人侯某、吴某兴、陈某顺和林某某(另案处理)、符某能(另案处理)等人自2017年8月份开始,多次以从泰国进口椰壳炭为掩盖,通过物流公司将藏有海洛因的椰壳炭集装箱走私、运输至海口港,入境后通过下线在海口、文昌、澄迈等地区进行分销,形成一条从泰国通过集装箱走私毒品海洛因、冰毒,辐射整个海南的贩毒通道。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符某民为获取利益介绍侯某与在泰国曼谷长期居留的符某能、吴某兴认识并洽商毒品交易事宜,符某能负责在泰国寻找货源毒品海洛因,以进口椰壳炭为掩盖,通过泰国某物流公司将藏有毒品海洛因的椰壳炭集装箱走私、运输至海口港,并安排陈某顺与陈某联系有关报关、运输事宜,由陈某顺将载有入关集装箱的运输车引导至位于文昌市的某活性炭公司。在卸货过程中,陈某顺将带有“李海峰.样品”字样的编织袋(内藏有毒品海洛因)取出运走,并按照符某能的指示转交给侯某、林某某。侯某、林某某接到毒品后由林某某拿走进行销售,林某某将毒品分装、打包后自行贩卖或者交给被告人林某、曾某威等人进行贩卖,从中牟取暴利。
2018年6月底,林某某通过侯某联系吴某兴欲购买20至30块毒品海洛因,吴某兴说过几天毒品就到海南,并让侯某筹钱作好交易准备,侯某便让林某某筹备好交易毒资。之后,符某能再次以进口椰壳炭为掩盖,通过泰国某物流公司从泰国将藏有26块海洛因的椰壳炭集装箱海运至海口港,2018年7月3日,藏有毒品的集装箱被三亚市公安局民警在海口港轮渡码头内截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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