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门前停车位妨碍生意澄迈一商家抹去标线被罚500元
本报讯(记者余小艳通讯员张斐)12月17日晚,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路管员在金江镇人民路路段查获2名私自改造道路标线的男子,依法对当事人分别处以罚款500元。
当日晚,该局交通管理大队加强路面防控,巡逻至金江镇人民路路段时,发现2名男子行为怪异,蹲在停车位内敲敲打打。路管员随即进行盘问,原来是旁边商铺老板认为门前停车位影响店铺生意,所以试图抹去停车标线,便指使2名店员使用锤子、钻子擅自施工,没想到被执勤路管员现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路管员依法传唤当事人至辖区澄城派出所,经进一步调查处理,澄城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分别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收缴作案工具1把钻子和2把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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