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砍伐林木 澄迈一男子获刑
南国都市报、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4月10日讯(记者王天宇)澄迈男子谢某蕃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桉树进行销售。殊不知,这一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近日,谢某蕃因犯滥伐林木罪,被法院判刑。
2019年7月4日,谢某蕃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之前向王某购买的位于澄迈县后岭的桉树,并与其儿子谢某一起搬上四轮车后,将林木拉去出售。同年7月8日,谢某蕃再次与谢某到后岭砍伐林木,经鉴定,被采伐的林木全位于非林地内;株数为73株,采伐林木总蓄积量为18.0441立方米。
2019年9月16日,谢某蕃主动到澄迈县森林公安局投案。案发后,谢某蕃已按照相关规格进行补种。
海口中院认为,谢某蕃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林木蓄积量达18.0441立方米。对此,法院依法判决谢某蕃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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