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 澄迈检察院帮助一未成年被害人获得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何某某是澄迈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办理的一起猥亵案件的被害人,该案是一起成年人猥亵儿童案件。案件发生后,被害人身体、心理上都遭受严重的伤害,急需心理疏导治疗,而被害人的父亲已去世,母亲患有精神疾病,家庭经济状况困难。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办案人员及时与被害人家属沟通联系,到何某某家中、村委会、镇政府等实地走访核实其家庭情况,认为其情况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中被救助对象条件,主动告知何某某家属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在何某某家属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后,该院依照相关规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立即对何某某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测评工作,引导其走出心理阴影,最终帮助何某某获得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据悉,2019年,澄迈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共受理审查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1件15人,批捕8件9人,受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2件18人,办结11件17人,移送法院起诉8件10人;开展司法救助2人,提供司法救助金5万元,为8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测评工作,真正做到将检察司法的温度、温情和温暖送给未成年被害人。
新闻推荐
□寇振宁敖坤吕鸿4月13日是全省中学和中职学校全面开学复课的第一天。当天,省委书记刘赐贵来到华中师范大学海南附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