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招标发包业务受贿173万澄迈县福山咖啡文化风情镇管委会原主任黄炼一审获刑3年半
本报讯(记者陈敏)澄迈县福山咖啡文化风情镇管委会原主任黄炼利用工程招标、业务发包等以权谋私,收受7人好处费173万,在澄迈、海口购买了3套房。近日,澄迈法院一审以犯受贿罪,判处黄炼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
黄炼曾担任澄迈县福山咖啡文化风情镇管理委员会主任、福山咖啡文化风情镇工委委员、副书记兼任福山镇党委委员、副书记。
2006年8月和2007年7月,陈某某挂靠两家公司中标了澄迈城投公司为业主单位的澄迈县人民医院拆迁工程及澄迈中学改造工程。2008年4月,黄炼兼任澄迈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后,负责该项目工程的资金拨付,2008年12月至2012年5月期间,陈某某又挂靠多家公司中标了澄迈城投公司为业主单位的9个工程项目,在9个工程招投标前,陈某某均找黄炼帮忙,黄炼称让其多找几家公司围标。在10个工程施工过程中,黄炼参与了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监管和工程进度款拨付审核工作,协调处理了澄迈县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的青苗补偿、村民阻扰施工等事宜。为表示感谢黄炼关照,陈某某分14次共送给黄炼119万元。
2014年6月,经黄炼参加的福山风情镇管委会工委会会议决定,将福山风情镇园区2014年7月至2019年7月期间的绿化养护业务继续发包给澄恒公司,养护费为每年72万元。此外,自2014年1月份起,经黄炼参与的福山风情镇工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讨论决定,该管委会将多个绿化种植、卫生清理等工程直接发包给澄恒公司。
为了能继续承包该管委会的绿化养护业务及让黄炼在拨付业务款给予关照,澄恒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某送给黄炼好处费共计15万。
据了解,2008年4月至2012年6月,黄炼在其任职单位为业主单位的工程项目招标、业务发包、项目资金拨付过程中,多次收受陈某某等7人贿赂款共计173万元。资金除部分用于个人开销外,大部分资金购买海口和澄迈的3处房产。
2017年5月14日,黄炼妻子陈某代黄炼退出赃款173万元。
澄迈法院一审经审理认为,黄炼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钱款共计173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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