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非法放贷暴力讨债 澄迈一4人涉恶团伙受审
本报讯(记者王季通讯员赵明伟)6月22日,澄迈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吴某能、庄某、李某才、吴某海四人涉恶势力犯罪团伙一案。被告人吴某能、庄某(两人系夫妻)被指控自2013年起,在澄迈金江地区以8%至30%不等的月息非法放贷,并纠集被告人李某才、吴某海采取威胁、限制人身自由、故意毁坏财物等方式索取非法高额利息,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指控的一起敲诈勒索犯罪,因被告人吴某能于2013年起多次向被害人高利放贷本金累计达30万元,约定月息10%至30%不等。因被害人无力偿还高利息,被告人吴某能通过将利息变欠款打欠条的方式累加借款,至2015年底,被害人写给被告人吴某能的借条便高达90万元。据统计,从2014年至2016年底,被害人共计还款给吴某能、庄某二人96万余元,但仍不能还完本息,后被告人庄某又以拉被害人到某地做卖淫女作为威胁,继续逼迫被害人写下三张共计59万元的空借条,被害人无奈,只能继续向被告人吴某能和庄某还款。后因被害人实在无力偿还高额利息,被告人庄某于2017年伙同被告人李某才将被害人带至某工地并对被告人持刀威胁、恐吓,并限制人身自由长达4小时。2017年至2019年4月,被害人陆续共计还给被告人吴某能、庄某55万余元。
另外,该团伙还被指控涉嫌敲诈勒索另一被害人7.8万元、故意毁坏财物价值7271元、利用POS机非法套现和收取高利贷本息犯罪数额高达439万余元等。
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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