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开货车拉21人 司机被查
本报6月30日讯(记者赵莎)30日,一辆违法载人的轻型自卸货车被海南交警部门查扣。经查,该车驾驶人还涉嫌酒后驾驶。
当天上午,符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琼D66860的轻型自卸货车,从东方大田往白沙邦溪方向行驶时,被正在此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的白沙和昌江交警部门查扣。经检查发现,该车车厢内违法载了21人,且符某某涉嫌酒后驾驶。经血液酒精检测,符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符某某交代,他昨天晚上喝了酒,以为睡一觉就没事了,便在今天早上6点40分开车拉人去邦溪干临时工,路上被交警查获。最终,交警部门对其处以暂扣驾驶证六个月,记12分,罚款2100的处罚。
据了解,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部署,6月30日,海口、三亚、儋州、澄迈、临高、东方、昌江、白沙等地交警分别调集警力,在西线各地开展交叉执法。据统计,当天,海南省各地共出动警力900余人次,设置20个检查点,查处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900余起。
海南交警部门提醒,酒驾不在于是否“隔夜”,而是以人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标,不论距离饮酒时间多久,此时驾车仍属于酒驾。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侥幸心理要不得。
此外,车厢载人属于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由于车厢没有设计载人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拐弯、急刹车及遇到紧急情况时,乘坐人员极易发生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请牢记拒绝乘坐货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等交通工具,切勿为了图一时便利而置若罔闻,莫把生命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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