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 14人被提起公诉
本报7月1日讯(记者赵莎)日前,被告人杨某妹等14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杨某妹等14名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被告人徐某豪利用其属于某艺术品公司发货员的身份,在向杨某妹购得毒品后以寄送快递的方式将毒品贩卖给吴某钦,而后吴某钦再分销给王某留、王某宁、王某杆等人。被告人王某芬发现徐某豪贩卖毒品获取高额利润后,便通过徐某豪向杨某妹进购毒品并支付一定的报酬让徐某豪将毒品邮寄到海口、澄迈的多个地方,随后其再分销给王某帝、王某权、王某强等十余人。
其中,杨某妹贩卖海洛因等毒品15次,涉案毒品300余克,徐某豪贩卖、运输海洛因等毒品35次,涉案毒品700余克。
被告人杨某妹、吴某钦等9人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贩卖毒品海洛因给他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徐某豪、王某芬等5人贩卖毒品海洛因,并且运输毒品给他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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