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澄自然资告字〔2020〕16号
王军平、赖学春、吴清娜不慎遗失澄迈金江镇集用(2010)第04925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登记座落为金江镇夏富村委会封克村,登记面积75.92平方米,该土地权利人已于2020年3月4日在《海南日报》上刊登遗失并声明作废,现向我局申请补办新的土地证。
经初步审核,我局决定公告注销王军平、赖学春、吴清娜名下澄迈金江镇集用(2010)第04925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局确权登记岗(电话:67628922)。
逾期我局将依法核准登记,补发新的土地使用证,原证作废。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29日
新闻推荐
本报金江7月2日电(记者余小艳通讯员肖虹)7月1日上午,澄迈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正式揭牌启用。据了解,该中心为澄迈县纪委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