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次贩卖海洛因 2毒贩被澄迈法院判刑
本报讯(记者王季通讯员赵明伟)记者8月24日从澄迈县法院获悉,被告人冯某某、顾某某因无视国家法律,非法贩卖毒品海洛因5次,情节严重,危害社会,被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8个月和5年,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2019年8月16日至8月17日,某吸毒人员连续五次联系顾某某要求购买毒品,顾某某应允后便电话联系冯某某购买毒品。随后,冯某某将毒品贩卖给顾某某,再由顾某某贩卖给吸毒人员。8月20日,民警根据线索先后将顾某某、冯某某抓获。澄迈法院查明,冯某某曾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2017年12月方刑满释放,此次获刑,已是“二进宫”,系累犯和毒品犯罪再犯,应当从重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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