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挪公司65万赌博 被澄迈法院判处8个月徒刑
□通讯员赵明伟记者吴佳穗
本报讯男子罗某挪用公司资金进行赌博,日前被澄迈法院以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罗某于2013年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成为该公司正式员工。2018年7月,罗某被公司委任担任琼海片区经理。任职期间,罗某沾上手机捕鱼游戏赌博,累计挪用公司资金65万余元用于手机捕鱼游戏赌博。案发后,罗某主动给公司出具还款计划书,已累计还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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