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一“老赖”拖欠13万货款及利息拒不履行被拘留3小时 缴清全部案款
本报讯(记者杨春梅通讯员王烁)10月28日,被执行人罗某因拖欠13万货款及利息,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被司法拘留。被拘留后,他打电话积极筹钱,在3个小时内缴清全部案款。
据了解,李某因欠13万元货款及利息一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申请执行人李某于7月9日向五指山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同日依法立案执行,责令罗某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执行人支付13万元货款及利息。10日过后,罗某仍无丝毫还款意向。五指山法院执行法官黄青多次电话联系罗某,罗某一次次的推诿,让执行法官发现情况不对,遂决定认真核实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经深入调查,法官查明被执行人罗某是有履行能力的,鉴于罗某拒不按照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遂依法作出对其拘留15日的决定。
10月28日上午9点,执行干警得知罗某在澄迈,执行法官遂立即带队出发前往。找到罗某后,执行法官对其释理说法了一个多小时,但他依旧一副无所谓的态度。下午1点,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执行法官遂宣布将罗某拘回法院,罗某终于感到事态严重,在返回五指山的路上,罗某请求执行法官给他一次机会,表示愿立即还钱,同时请求打电话给朋友帮助筹钱。到达法院后,下午4点,罗某联系到其朋友并将全部案款缴清。鉴于执行人罗某能及时悔悟,并全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随即解除了对其的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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