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被逮 送检结果无毒 法院:虽系未遂,依然构成贩卖毒品罪
本报讯(记者王季通讯员赵明伟)记者12月4日从澄迈县法院获悉,该院一起生效判决载明,被告人谢某、羊某因贩卖自以为是K粉的毒品9.18克,分别被澄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和九个月。
这起贩卖毒品案件的案发,起因来自一个聊天软件的聊天。2020年3月19日17时许,小刘在某聊天软件上认识了被告人谢某,便与谢某联系要求购买毒品“开心果”,谢某随即答应,便找到羊某将购买需求告知。随后,双方约定在儋州某地交易毒品,因未找到毒品“开心果”,改成交易毒品K粉。交易时,刘某将1200元毒资和400元给谢某的好处费一起交给了羊某。交易完成后不久,民警在儋州某地将被告人谢某、羊某抓获,并从现场扣押到一包毒品可疑物。经送检,该疑似物未检出毒品成分。
澄迈法院认为,被告人羊某、谢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非法贩卖自认为是K粉的可疑物9.18克,虽系未遂,但依然构成贩卖毒品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澄迈法院法官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妄想通过一些小众聊天软件行违法犯罪之实是不可取的,是必然要被查处受到法律惩罚的,希望广大群众都能遵守法律底线,不要以身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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