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2 《“交房六七年后家中瓷砖开裂”》(详见本报3月15日4版) 住建部门介入调查 部分业主自费购买瓷砖翻修
□记者李波
本报讯“因为房子要居住,所以没法等了。”暂居好友家的富力红树湾住宅区业主郭女士说,她和部分业主已自费购买瓷砖对客厅地面进行翻修。
3月15日,本报对澄迈富力红树湾C05、06住宅区多家住户出现地面瓷砖开裂、卫生间墙面存在空鼓、天花板渗水等情况进行了报道。开发商对此表示,因房屋已过保质期,其仅承担返修用工、所需沙料水泥等费用。
郭女士之后向省住建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反映了相关情况。3月16日,澄迈县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莫股长到富力红树湾C05、06住宅区了解情况,并于3月18日在该局某办公室内主持召开了由开发商及14名业主到场参加的协调会。
3月30日,记者来到郭女士家中看到,其房屋客厅地面的翻修工作仍未结束。
当日,记者从莫股长处了解到,住建部门已对富力红树湾住宅区业主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目前了解到,建筑墙壁主体的混凝土强度是达标的。至于为何出现瓷砖空鼓等问题,已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屋精装修所用瓷砖的合格证、装修单位施工资质及采购建筑材料的发票等资料。开发商目前暂未提供到位。”莫股长说,“如确认建筑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将对开发商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无条件全额承担翻修所需费用。”
富力红树湾物业负责人崔先生称,“开发商目前提出三种解决方案,先由物业对反映相关情况的业主进行统计,一、由业主自费购买瓷砖的,开发商承担其他施工费用;二、在保修期内,经落实业主曾向物业反映过相关情况的,由开发商承担全部翻修费用;三、由住建部门查实存在房屋质量问题的,由开发商承担全部翻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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