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检察院为两个包点村安装百盏太阳能路灯点亮村庄暖民心
■本报记者余小艳通讯员梅艺馨
“真是太好了,村里的路灯亮起来后,晚上出门不用摸黑,感谢澄迈检察院和驻村工作队的同志为村民办的大实事!”5月12日晚,在澄迈县文儒镇加月村,村民王桑浩和几个村民站在新安装的路灯下,吹着习习凉风,话着家常,好不惬意。
加月村常住人口1700余人,村民以采割橡胶和种养殖为主要收入来源。近年来,在乡村振兴工作队和村干部的努力下,加月村逐步实现了道路硬化,但是迟迟未完成亮化工程。每到夜间,村庄路巷一片漆黑,村民出行不便,且存在安全隐患。多年来,村民一直盼望村里能安装路灯。
位于文儒镇的昌文村存在相同的问题。加月村和昌文村是澄迈县检察院的包点责任村。今年初,澄迈县检察院党组了解情况后,组织村“两委”班子、驻点组员、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共同讨论如何就加快加月村、昌文村经济发展及目前存在的困难开展专题研究会。为了以最快速度实现村民的期盼,澄迈检察院又派出乡村振兴工作队现场实地查看,收集整理各方意见,最终决定在加月村委会、昌文村委会办公楼周边、主要路口和村巷道安装100盏太阳能路灯。
不久,路灯器材购买到位,安装工程队进村施工。加月村乡村振兴工作队和昌文村乡村振兴工作队从路灯分布位置、地基、光源选择等多个角度积极参与路灯安装,以便满足路面最大照射面积,更好地为村民夜间行路提供方便。
4月20日,100盏太阳能路灯全部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方便了3610余名村民的日常生活。“大家都是凌晨起来割胶,以前有些村民因为太黑看不清路坑而摔倒,现在村里安了路灯,走夜路安全多了。”王桑浩说。
“急村民之所急、办村民之所需是我们的职责,以后不仅要带着村民致富,更要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增强村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澄迈县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干警、文儒镇加月村委会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驻村第一书记付海冰说。(本报金江5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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