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身份证拿给老板办暂住证 如今,烦心事一件接一件名下多了辆车 申请救助被拒车子证件都没了 注销“无门”
南国都市报11月23日讯(记者王洪旭)近日,澄迈县金江镇北河村村民曾先生十分苦恼,14年前他的身份证被他人使用,名下多了一辆车,如今这车和行驶证等相关证件都找不到,想要注销也不行,更让曾先生难过的是,他想申请临时救助给女儿治病也遭到了拒绝。
申请救助“被拒”原来名下有辆车
曾先生说,去年,他女儿因意外被火烧伤,紧急送医治疗后花费巨大,原本就贫困的家庭为给孩子治病欠债5万元,经人建议,他按照程序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了临时救助。然而,不久后,曾先生收到回复,因不符合条件被拒绝了。原因是曾先生的名下有一辆车,以及曾缴纳过两个月的社保金。
家庭困难,申请临时救助被拒,曾先生无奈给女儿办理出院。1年多过去了,其女儿的被火烧伤的部位出现瘢痕挛缩,导致身子扭曲变形,急需进行手术救治,他再次申请救助时,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很无助,“你名下有车,不符合救助条件,如果确实不是你的车,看能不能办理过户或者注销,然后再进行申请。”
为此,近日曾先生多次跑到澄迈县交警部门,希望弄清楚名下的这辆车到底是谁的,能不能注销,而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告诉他,没有车子也没有证件,不能注销。
经交警查询,曾先生名下的车,是一位福建籍男子陈某裕过户给他的。
身份证给老板22天要回时名下多辆车
说起陈某裕,曾先生顿时明白了,事情要追溯到14年前。
2004年,曾先生在三亚给陈某裕打工,当时陈某裕让曾先生拿身份证办理暂住证,但身份证交给老板后对方一直没有还给他。22天后,曾先生需要用身份证办事,这才想起陈某裕拿走了他的身份证。
“我当时向他要身份证,他说暂时不能给我。”曾先生说,他当时很生气,对方才坦白用他的身份证办理了一辆车过户,当时正在走程序。
“由于担心车子出交通事故会赖在我头上,我还跟他签了一份协议。”曾先生说,当时双方约定,车辆出任何问题与他无关,全部由陈某裕负责,同时要求陈某裕尽早把车子转出去。然而,曾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14年过去了,车子仍在曾先生名下。
车子和证件都没了办理过户者远在福建
“14年了,那一辆货车早就不开了,听说当废铁卖了。”曾先生说,日前他联系上了陈某裕,对方称已回到福建,并称那辆货车早就找不到了,其手里只有一个车牌、道路运输证和车子照片。
为什么用他人身份办理车辆过户呢?陈某裕告诉记者,车辆是从福建开到海南的,为了使用方便,就过户到了曾先生名下,当时使用曾先生的身份证办理过户时,确实没有提前告知,感到很抱歉。
陈某裕说,他年纪大了,几年前就不做鱼生意了,准备将车子从海南开回福建,但是开到广东车子就坏了,当时想着报废还要很多钱,于是就把车牌拆了,将车子扔在路边。而曾先生的另一种说法是,陈某裕没有将车子送去报废,而是当废铁卖了。
交警
无法办理车辆注销
申请救助可提供证明
那么,曾先生能不能办理车辆注销?经澄迈县交警部门查询,曾先生名下的车辆为轻型厢式货车,白色,车牌号为:琼C52192,检验有效期止于2004年12月31日,机动车的状态是转出,强制报废截止期为今年12月5日。
澄迈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刘所长表示,曾先生名下的车于2004年10月9日办理了转移登记,过户给陈某裕,由陈某裕办理转出,但由于新车主至今未办理转入,造成车辆登记信息还是原车主曾先生。由于目前车子没有了,相关车辆的有关证件也没有,澄迈县交警大队车管所不能办理注销。
刘所长表示,由于目前无法办理注销,如果曾先生家庭确实困难需要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工作人员可以提供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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