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椰岛收到土地补偿款预期增加税前收益2139万元
本报讯*ST椰岛(600238)6月29日晚间公告,公司当日收到澄迈县国土资源局支付的全部有偿收储土地补偿款3458万元,预计增加公司2018年度税前收益约2139万元。
2016年12月30日公司与澄迈县国土资源局、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签订《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协议书约定澄迈县国土局和老城管委会有偿收回公司位于老城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4.5公里处南侧45.14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额共1106万元。
2017年12月28日,澄迈县国土局、老城管委会与公司共同签订《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有偿收回公司位于老城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4.5公里处南侧99.13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额共2352万元。
2018年6月29日,公司收到澄迈县国土局支付的上述两笔土地补偿款。
*ST椰岛称,前期因上述土地收储补偿款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2017年度已按50%比例计提2016年度土地补偿款坏账准备约553万元,同时不确认2017年度土地收储产生的税前收益约1586万元。因此,此次土地补偿款收回预计对公司2018年度产生税前收益约2139万元。(王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