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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相关规定进行商品房交易 澄迈多家房地产企业被通报处罚

国际旅游岛商报 2018-07-05 21:20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李兴民)省住建厅4日介绍,澄迈县住建局近期在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通报一批违反相关规定交易的房地产企业。

通报称,澄迈县的嘉园、迈乡·商业帆影、中华坊—海棠园、金融豪苑等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情况下擅自收取购房预付款。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澄迈县住建局对海南嘉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澄迈迈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澄迈魁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金源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分别罚款3万元。

此外,海南金源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的中华坊—海棠园项目,违规委托非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商品房。该行为也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澄迈县住建局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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