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动车上偷走他人手机 被行政拘留15天
□记者沈丽焕通讯员陈惠
本报讯近日,海口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经过缜密侦查,驱车、徒步深入村镇和田野,追踪一名在动车上偷手机的窃贼,经过10多天的努力,最终在乐东黎族自治县千家镇某芒果材料店内将盗窃手机的张某抓获。张某因盗窃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
3月27日15时许,海口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接到旅客蔡某报称:其乘坐D7203次动车从福山镇到三亚,列车发车后一个小时左右,他发现自己放在座位前面桌板上的一部智能手机不见了,可能被别人拿走。
接报后,海口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迅速展开调查,通过系列的缜密侦查,发现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查张某(男,54岁,临高县人)从银滩站上车准备去乐东,在乘车途中他从3号车厢去4号车厢上厕所时,发现蔡某在睡觉,就顺手牵羊将蔡某放在桌板上的手机给偷走了。
由于乘车旅客流动性较大,案件侦破难度较大。在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后,海口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抽调精干力量展开抓捕。民警通过深入昌江、临高、乐东等关联地的村镇、田野进行追踪、蹲点。
4月11日,民警在乐东千家镇某芒果材料店内将违法嫌疑人张某抓获。经张某供述,他家住临高县某村,小学文化,常年在乐东千家镇农场果地帮人看芒果和打包装,一般一天收入100多元,最多时收入两三百元。3月27他去银滩看望老乡,后乘坐动车返回乐东,他有一部某品牌高档智能手机,但在乘车途中由于一时的贪念作祟,临时起意偷了他人的手机。他回到工作地的宿舍后,将盗来的手机藏在床底下的隐蔽处,一直都不敢拿出来用,以为这样别人就找不到他,不料民警犹如从天而降般出现在他面前。
在证据和事实面前,张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被盗手机经价格鉴定,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违法嫌疑人张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海口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始终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高压态势,组织警力开展宣传防控和打击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有效净化了动车的治安环境。其间,开展安全宣传活动11场次,发放安全宣传资料3000余份,受教育17万余人次。抓获网上在逃人员61名,破获动车旅财案件2起,拘留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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