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出台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奖励办法
南国都市报10月29日讯(记者梁振文)近日,儋州市出台《儋州市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奖励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继续深入推进儋州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势头。
据悉,该《办法》是在2016年下发《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奖励的通告》的基础上,制定此暂行奖励办法。《办法》的奖励对象为举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举报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奖励范围:(一)被举报的犯罪嫌疑人不属于海南省儋州籍或与儋州籍犯罪嫌疑人无关联的,非儋州籍犯罪嫌疑人不在儋州市境内设窝点诈骗的;(二)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人员、服刑人员检举揭发的;(三)在其职责范围内的国家公职人员;(四)其他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况。
《办法》奖励有这三种标准,分别为举报奖励、扭送奖励、规劝奖励。经查证属实后,儋州市反电信诈骗中心原则上在30日内办完奖励手续。举报人接到公安机关领取奖金通知后,应当在30日内与公安机关联系并领取奖金。
《办法》强调,严禁举报、扭送、规劝过程中弄虚作假,严禁申领发放奖励款过程中虚报冒领,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0898-23399110(儋州市反电信诈骗中心)或拨打110举报。
举报电子邮箱:dzga_1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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