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老伴公产房动迁和我有什么关系
儋州张女士:我是再婚,老头有房子,我没房子。他把房子分我一半,房产证上加了我的名字。在我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老头又买了一处公产房,前面提到的房子也是公产房,现在动迁了。请问,这两处房子和我有什么关系吗?
答复:公有产权房,俗称“公产房”,即房屋的所有权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归有关的单位或组织,比如房管部门等。由于“公产房”的产权不属于个人,当然在离婚的时候就不存在所谓的产权分割问题了,而应当是房屋的使用或承租问题。如果动迁了,公产房按照拆迁补偿协议的约定办理,这种补偿是对公产房的承租人,不针对再婚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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