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擅自砍掉 村民52株橡胶树枝 儋州那大司法所介入调解,3村民获赔1.4万余元
本报讯(记者林鸿河马宏新许光伟)3月25日,儋州市司法局那大司法所成功调解一宗青苗补偿款纠纷,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1月12日,某公司在未经当事人的同意下,将那大镇某村村民陈某城、陈某池、陈某纪3人在公路旁种植的52株橡胶树树枝砍掉。事件发生后,陈某池等3人要求该公司予以赔偿,但经多次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赔偿协议。
在调解室里,陈某池等3人称,被砍掉树枝的52株橡胶树属于中苗,应按每株325元予以补偿;该公司有关负责人称,经派专员到现场测量,被砍树枝的橡胶树未达到325元的补偿标准,只同意按照每株133元补偿给当事人。
调解员认真听取双方的赔偿意见后,耐心细致的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采纳调解员提出的调解方案,达成人民调解协议:某公司自愿给予陈某城、陈某池、陈某纪3人经济补偿共计14040元,当事人领取补偿款后,同意某公司砍伐掉52株橡胶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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