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整治手机卡开卡及营销乱象 落实实名制管理 禁售“二手卡”
本报讯(记者林鸿河马宏新许光伟通讯员颜汉)儋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蓝天五号”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件中发现,儋州市相关电信企业及其营业网点在开展手机卡办理业务时,存在工作流程不够规范,审核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从而给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活动提供可乘之机。该院近日向儋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发展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该局积极履职,强化对辖区内电信企业及其营业网点的管理与监督职责,整改手机卡开卡及营销乱象。
近期,儋州市检察院在办理“蓝天五号”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件中发现,一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使用本人身份证开办多张手机卡,以及部分电信企业营业网点工作人员违法获取他人活体采集信息后开办他人手机卡,或做活动开办他人手机卡后截留,直接或间接向不法分子销售,帮助其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为进一步强化对辖区电信企业及其营业网点的管理与监督职能,儋州市检察院深入三大电信运营商及其营业网点调查研究,找准被建议单位监督管理缺位、机制体制漏洞等问题,向儋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发展局制发检察建议。
儋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发展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召集儋州市三大电信运营商组织学习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工信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等文件精神,并研究部署具体整改措施。根据检察建议所指出的问题,该局指导三大电信运营商在营业厅及专营网点使用LED屏滚动播放打击整治电诈宣传标语口号,落实手机卡新入网用户100%实名制管理和全面禁止销售“二手卡”,组织签订《实名制责任承诺书》和《不销售“二手实名卡”承诺书(代理商)》,组织开展诈骗短信拦截、涉案号码关停、踢网等技术反制工作和措施,积极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蔓延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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