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区用电拖网触碰“法网” 黄某被省检二分院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提起公诉
本报讯(记者马宏新许光伟通讯员王艺鸯)为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切实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提供有力的检察服务和司法保障,省检二分院近日以黄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向海南二中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今年1月10日17时许,被告人黄某与其雇佣的唐某智和林某可,从东方八所渔港驾驶渔船到东方八所附近海域(禁渔区线内),黄某指挥船员唐某智和林某可将准备好的电拖网放入海里后,黄某在驾驶舱内打开事先准备好的变压器,对电拖网系统进行通电,开始实施电拖网捕捞作业,期间,每隔2小时收放电拖网一次,收放电拖网累计3次。当晚22时,渔船被八所墩头湾的渔民发现并登船制止黄某等人的捕鱼行为,随后儋州海警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登船查获捕鱼工具渔网一张、电线一根、变压器一台,经鉴定,涉案渔具最小网目为18mm,系禁用渔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闻推荐
车祸现场。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3日讯(记者李绍远通讯员钟幸文/图)8月1日8时30分,儋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