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扣划被执行人拆迁补偿款 省二中院成功执结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
本报讯(记者陈敏通讯员罗凤灵李丙稳)近日,省二中院成功执结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符某连、符某兴等人专门从白沙黎族自治县赶来儋州市,将一面印有“严格执法,一心为民”字样的锦旗赠予省二中院执行局法官,感谢法官及时高效地将案款执行到位并拨付到其账户。
符某连、符某兴的弟弟符某强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受害人。符某清因琐事与弟弟符某芳发生争执并打架,符某强因劝架与符某清发生争吵并打架,符某财为阻止符某强打自己的父亲符某清,一拳打中符某强的嘴部致其仰面倒地伤及头部而死亡。省二中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符某财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符某连、符某兴等人各项费用共计13.66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符某连、符某兴等人作为申请执行人向省二中院申请执行,因被执行人符某财在监狱服刑,执行法官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和符某财住所地财产登记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查询,又到符某财住所地村委会现场调查,均未查询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5月,符某连、符某兴等人向省二中院提供符某财所在村正在进行拆迁的线索,省二中院执行局立即派人到符某财住所地政府和村委会调查核实,调取拆迁补偿款的发放记录、银行流水等材料,发现符某财的拆迁补偿款打到了其父亲账户内。执行法官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冻结、扣划符某财的拆迁补偿款,随后向符某连、符某兴等人拨付全额赔偿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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