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酒驾被查 如今再撞“红线” 2男子被儋州交警处以行拘3日罚款2000元
本报讯(记者林鸿河马宏新许光伟通讯员张科海)8月13日,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处理2起二次酒驾交通违法行为,2名违法人均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8月7日晚,该支队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组织警力在辖区内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20时许,该支队执勤人员在白马井镇中心大道与人民中路交汇处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车牌号为琼A3N7XX小轿车驾驶员陈某传神情紧张,浑身散发酒味。随即,执勤人员对驾驶员陈某传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陈某传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2018年5月25日,陈某传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儋州交警查处,属于饮酒驾车被罚再次饮酒驾车的违法行为。
无独有偶,时隔一小时,执勤人员在对一辆车牌号为琼FH13XX小轿车驾驶员沈某勇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结果为4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比对公安网信息时,民警发现沈某勇曾于2017年6月1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查处。
8月13日,对于沈某勇、陈某传饮酒驾车被罚后再次饮酒驾车的违法行为,儋州市交警支队依法对2人分别作出上述处罚。
新闻推荐
本报海口8月10日讯近日,省总工会副主席王裕明一行先后到海垦八一总场公司、海垦茶业集团白马岭茶业公司,实地调研劳模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