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经营学校食堂 儋州一学校 被罚5万元
本报讯儋州市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儋州市新兴学校无证经营学校食堂行政公益诉讼案,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师生在校饮食安全。
经查,新兴学校一年级至九年级,共有教师和学生277人在学校食堂食用早中晚餐。自2017年9月至今,该校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一直无证经营学校食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调查核实后,儋州市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展开整治,依法对新兴学校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联合教育、卫健委、应急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记者畅凯通讯员林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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