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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儋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海南日报 2020-09-18 07:18

儋自然资公告〔2020〕16号

儋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的方式出让位于儋州市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01-11地块24952.6平方米(37.429亩)(大地2000坐标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宗地开发建设要求:

1、上述地块应用于发展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采用带设计方案出让,竞得人须按照《安居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详见《儋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相关要求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开工时间为2020年10月底前。

2、安居型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原则上大于90平方米小于100平方米,并实行全装修(装修标准为800元/平方米)和采取装配式建筑的方式建造。

3、销售对象:根据《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王桐王龙安居房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及销售对象的反馈意见》确定该宗地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对象为:

(1)本市教育人员和医务人员(具体条件详见挂牌手册)。

(2)2020年3月7日前已在本市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海南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海南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

(3)2020年3月7日后在本市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在本市累计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540天及以上,且在海南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以在海南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

(4)未在本市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在本市累计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900天及以上,且在海南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5)已在本市城镇落户,本人在本市累计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36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海南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海南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

(6)未在本市城镇落户的各类引进人才,本人在本市累计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54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海南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7)由省外整体迁入海南的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的随迁员工,本人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海南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海南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

(8)经认定的综合型总部企业,符合海南省规定的引进人才标准的员工,本人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海南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9)经认定的区域型总部、高成长型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或重大招商项目单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员工,本人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海南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10)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以及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本市服务1年以上的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且其家庭成员在海南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11)公开招录、公开选调、调任、转任到本市(含中央驻琼单位和省直单位)的公务员,以及通过公开招聘或组织调动等形式进入本市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琼单位和省直单位)、法定机构的工作人员,本人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际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海南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

4、销售价格:根据海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不受本市年度商品住宅实施计划限制。该宗地拟采用“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挂牌出让。根据《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王桐王龙安居房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及销售对象的反馈意见》确定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价格7900元/平方米。

5、该宗地安居型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8号)有关规定执行。

6、该宗土地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500万元/亩。

7、其他未尽事宜,按《土地管理法》、海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等省、市安居房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竞买事项:

1、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不接受个人及联合体竞买;申请参加竞买者须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挂牌出让:(1)在儋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2)在儋州市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3)失信被执行人;(4)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1753号)文件规定,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

2、挂牌期间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竞买人在同等条件下竞价,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活动结束,竞得人应当场与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续应按法律、法规规定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儋州市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10月9日到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厅3号窗口咨询和购取挂牌出让手册。

4、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16:00时(北京时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10月9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5、挂牌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

6、挂牌时间:2020年10月10日上午8:30至2020年10月19日16:00。

7、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8、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9、该宗地属新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属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该宗地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条件。

10、挂牌出让的地块以现状土地条件出让,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11、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儋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联系地址:儋州市中兴大道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陈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0898-2388339323881390

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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