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二中院审结两起危险驾驶罪案,严惩两名醉驾男子 驾车等红绿灯“醉猫”竟睡着
本报讯(记者陈敏通讯员罗凤灵周永高)酒驾、醉驾一直是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然而却屡禁不止,许多司机总是无视法律、罔顾交规、心存侥幸,放下酒杯便握起方向盘,走上危险驾驶的犯罪道路。为全力维护公共安全,从严惩治醉驾犯罪,营造人人守法、文明驾驶的法治环境,近日,省二中院审结了两起危险驾驶罪案件,依法严惩了两名醉驾男子。
1人拜年醉驾
2019年2月20日,正值农历正月十六日,是儋州市白马井地区的拜年日,当地走访亲友人员众多,车流量较大。当日,浙江籍男子李某去白马井朋友家中拜年,当天20时许,李某酒后驾驶一辆小轿车行驶至洋浦大桥路段时,被设卡执勤的民警拦截检查。民警对李某进行了呼气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256mg/100ml。随后,民警将李某带至医院进行抽取血样。经鉴定,李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03mg/100ml。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予以惩处。一审判决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李某上诉后,省二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人醉驾等红绿灯睡着
2018年10月17日晚上,洋浦经济开发区男子吴某和4个朋友在大排档吃晚饭,22时左右又转场接着喝酒吃夜宵,一直喝酒到次日凌晨。10月18日凌晨1时许,饮酒后的吴某驾驶一辆小轿车回家,行驶至一交叉路口停车等候红绿灯时睡着了。交警接指挥中心警情,在洋浦嘉洋路附近有一小轿车形迹可疑,长时间停放在马路路口。交警随即赶往现场对该车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驾驶司机身上有酒气,不省人事。经询问,吴某承认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随后,吴某被民警带至医院,同日对其进行血样采集。经鉴定,吴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52mg/100ml。
该案经一审法院判决后,吴某不服,提出上诉。省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吴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惩处。原判认定其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应予支持。鉴于其在二审期间主动缴纳全部罚金,具有悔罪表现,综合吴某坦白认罪和服罚等情况,可对其从轻处罚,故对原判量刑予以改判。省二中院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吴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忠告,为自己、为家人、为他人负责,切莫因一时贪杯以身试法,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行车无小事,酒驾不可为!切记遵守交规,文明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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