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连开3张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农贸市场 落实垃圾分类
本报那大11月4日电(记者刘袭特约记者李珂)10月26日至11月2日,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连续开出3张垃圾分类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那大镇红旗市场按照垃圾分类规定、分类标准安放分类垃圾桶,分类投放垃圾,持续督促其整改到位。
红旗市场是儋州市那大镇主城区规模最大的菜市场和小商品市场,人流量大,产生的生活垃圾多。10月26日,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中队执法人员发现红旗市场没有按照垃圾分类规定、分类标准安放分类垃圾桶,仍有大量混装垃圾,向其开出儋州市第一张垃圾分类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市场于10月29日前完成整改。
10月30日、11月2日,执法人员再次到红旗市场督促整改,发现该市场虽然增设了一定数量的分类垃圾桶,但仍然整改没有到位。11月2日,针对该市场整改不到位问题,执法人员又开出两张不同内容的垃圾分类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红旗市场11月4日完成整改。
“收到通知书后,我们向上级部门打报告申请购买分类垃圾桶,向市场内的摊主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并打印出垃圾分类标识,贴到9个旧的大垃圾桶上。”红旗市场管理所所长陈庆昌表示,目前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表示,对于不按要求分类投放垃圾的单位,目前已责令限期整改为主,下一步将对违规人员和单位建立台账,进行相应处罚。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林鸿河马宏新许光伟)10月29日上午,儋州市司法局和庆司法所联合和庆派出所、镇综治中心、那大法律事务所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