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从脚手架摔下致骨折,求助儋州白马井司法所 月底将拿到15万元赔偿金
本报讯(记者林鸿河马宏新许光伟)近日,儋州市白马井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赔偿数额。
11月13日早晨,湖北籍农民工杨某某拖着受伤的双腿慢慢地走进白马井司法所,工作人员看到后立即拿凳子给他坐下,并给他倒上一杯热水,然后仔细听他诉说来司法所的缘由。
杨某某说,他是叶某在白马井镇承包的一处建筑工地的工人。今年5月9日晚,他在工地施工时,由于光线昏暗,不小心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造成他双小腿粉碎性骨折事故。他受伤后,承包商叶某虽已支付医疗费用,但距他受伤已过6个月,叶某对他受伤的其他赔偿费用一直未给予赔偿。无奈之下,他只好到白马井司法所寻求帮助。
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一边安抚杨某某的情绪,一边联系项目承包商叶某到司法所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杨某某认为,他是在叶某工地施工时受伤,虽然没有与叶某签订劳动合同,但也属于工伤赔偿范围,受伤后造成双腿行走困难,今后难以从事体力劳动,一家人还得靠他养活,要求叶某按照工伤赔偿规定赔偿他的费用。
叶某则认为,杨某某在他承包的工地施工时受伤,他已支付医疗费,且杨某某本身也有一定责任。对杨某某提出的赔偿要求过高,叶某表示无法接受。
工作人员厘清双方争议的主要焦点是赔偿方面问题后,采用背对背方式分别进行调解,向双方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各自的责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双方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经过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工作,双方分歧逐渐缩小,最终达成一致赔偿数额,叶某同意在今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赔偿15万元作为杨某某工伤的赔偿金,杨某某考虑到叶某的实际困难,同意接受叶某赔付的要求,双方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
至此,该起因工伤引发的赔偿纠纷在白马井司法所的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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