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到超市收废品摔伤致死超市存安全隐患赔偿43万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26日讯(记者陈栋通讯员罗凤灵雷琼艳)白沙一男子到超市收购废品,不慎从二楼跌落摔伤头部等处,经救治多日无效死亡,其家属李某等人将超市及超市经营者陈某告到法院请求赔偿。近日,该起生命权纠纷案经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陈某一次性赔偿李某等人43万元。
陈某在白沙开了一家超市,因陈某对超市进行改造,将房内一楼通向二楼的楼梯拆除,仅用承重力较差的板材将楼梯口封住,房外另建有楼梯。2019年11月21日上午,符某等4人到陈某经营的超市收购废品,符某在超市二楼整理废纸期间,从二楼楼梯口封口处跌落至一楼,随后,陈某驾驶私家车将符某送至县医院救治。同日20时,符某因伤情严重,转院至儋州市某医院入院治疗,诊断为多发性创伤性脑出血、脑疝、多发颅骨骨折等。11月25日,符某在急救车护送回河南老家途中去世。符某的家属李某等人就医药费等赔偿事宜与陈某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符某重伤而亡是因陈某生活处所的二楼存在安全隐患,陈某应负主要责任,承担70%的赔偿责任;符某没有尽到谨小慎微的自我保护义务,应对自己的死亡负次要责任,自负30%的责任。一审法院判决,陈某向李某等人支付死亡赔偿金、医疗费、丧葬费共58万余元。陈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南二中院提起上诉。
海南二中院审理期间,因部分当事人在省外,主审法官利用云法庭,通过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的方式组织当事人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在约定时间内一次性赔偿李某等人43万元;如果陈某未如期履行,则赔偿数额变更为52万元。最终,陈某如约履行,一次性向李某等人赔偿了43万元,各方就本案纠纷再无争议。
据法官介绍,陈某系超市的经营者,其对超市进行改造,将一楼通向二楼的楼梯拆除,仅用承重力较差的板材将楼梯口封住,形成安全隐患,这是酿成此悲剧的主要原因。符某进入超市系经陈某同意后才进入,并非非法进入,陈某无论是作为安全隐患的制造者还是超市二楼的使用者,对于符某进入的区域负有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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